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楊友林
為何標榜“隱患消除”的嶄新設備,竟在參觀途中化身噬人巨口?2025年7月23日,東北大學6名學子在中金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(yè)烏努格吐山銅鉬礦浮選車間,因格柵板突然脫落墜入礦漿槽身亡。當“溺亡”的官方定性輕描淡寫地帶過這場工業(yè)慘劇,我們不得不詰問:安全報告上金光熠熠的“100%達標”,究竟掩蓋了多少嗜血的形式主義膿瘡?
格柵板的轟然斷裂,暴露出法律防線的全面崩塌?,F(xiàn)場勘查顯示,十米深槽內,劇毒礦漿裹挾強腐蝕性浮選劑,人體墜入后會遭受物理窒息與化學灼傷雙重絞殺,這遠非“溺亡”所能概括的殘酷死亡,直指企業(yè)安全防護體系的致命缺失。更令人心寒的是,涉事企業(yè)年初剛高調宣布完成格柵板更換項目“消除隱患”,7月11日還在安委會部署風險排查;中金黃金2024年ESG報告更標榜內蒙古礦業(yè)“全面覆蓋排查安全隱患”。然而,這些紙面誓言在消逝的生命面前淪為刺骨諷刺。當法律利劍斬落:直接責任人面臨刑訴、企業(yè)領受頂格處罰、民事賠償程序啟動,這一切在青春的驟然消逝前皆成蒼白的注腳。
這場慘劇更是安全治理系統(tǒng)性潰爛的典型切片。中金黃金旗下近年頻現(xiàn)荒誕違規(guī):2024年,包頭鑫達黃金因“對承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”被罰,河南金渠黃金因“自救器未定期更換”受處……這些基礎到可笑的疏漏,無情戳穿了某些央企的“標準魔術”:匯報時高舉國際標準,迎檢時揮舞行業(yè)標準,執(zhí)行時卻跌破國標底線。更可悲的是,涉事礦場事故前密集開展安全協(xié)會調研、“安全管理卓越杯”競賽等多項安全活動,基層卻深陷“填表式防控”的泥沼。
終結悲劇亟需構建穿透式治理體系。刑事追責必須突破“丟車保帥”的窠臼,當前僅聚焦現(xiàn)場人員追責的模式亟待扭轉,中高層責任落實不力的痼疾也須根治。技術防御需植入物聯(lián)網(wǎng)實時監(jiān)測;管理防御當強化“四不兩直”突擊檢查;文化防御則要建立“安全吹哨人”剛性保護機制,令生命價值真正凌駕利潤之上。對于高校,教育部規(guī)定的校外實踐“雙審批”制度與專業(yè)安全員全程監(jiān)護若落實到位,或可避免幾十名師生同時置身險境的混亂局面。
調查組的進駐僅是起點。我們期待問責利刃溯及源頭——從格柵板驗收的簽字者,到安全數(shù)據(jù)的編造者;從批準學生進入高危區(qū)域的決策者,到默許形式主義的安全監(jiān)管者。安全絕非榮譽墻上的鍍金獎杯,更非報表里虛幻的百分百達標率,它是設備上永不松動的螺栓,是危機時瞬間響徹的警報,是融入血脈的生命敬畏。唯以法治重典斬斷“帶血GDP”的鎖鏈,方能讓六縷英魂化作安全治理的真正涅槃。
責編:左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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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